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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10-09-06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新丰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新丰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丰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F2010—024)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理由:按照省“三会”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广州亚运残运会环粤环赛区市安保圈公安检查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三会”安保[2010]97号)精神,决定在我县华溪收费站设立环穂安保三级公安检查站。同时要求公安检查站必须于9月20日前完成基本建设工作。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新丰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设备项目(详细要求见附件,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

 

  3. 投标人须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4.投标人须取得广东省公安厅的资质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9月2日至2010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星期天休息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丰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2号新丰县财政局七楼);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书(原件)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9月10日上午10:0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0年9月10日上午10:0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新丰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2号新丰县财政局七楼);

 

五、集中采购机购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新丰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网址:http://shaoguan.gdgpo.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2号新丰县财政局七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51-228008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电话:0751-2280081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13802818393

 

 

公告时间:二O一O年九月二日至九月八日

 

 

 

 

 

 

 

新丰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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