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陆丰市技工学校校园监控设备
2. 招标编号:LFCGZX2010-34
招标内容:校园监控设备。
3. 项目完成时间: 2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4.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l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和相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法第22条),具备2010年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l 投标人是所投设备的合法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提供销售代理证明],从事相关设备行业至少2年以上,要提供2008-2009年的业绩清单;
l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要提供证明材料
l 投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在学校类至少做过2个以上(单个合同不少于15万元)的类似的成功项目,要提供其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项目的安装资格资质证,具有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l 投标人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l 投标人具备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l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l 报名时间:2010年 9月3 日至2010年9 月 10 日;
l 2010年9 月10日2时30分至5时正,投标人带齐报名要求的原件进行资质预审查,经预审合格的单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视为弃权;
l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 9 月 28 日下午2时30分。
6.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l 发放招标文件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5号4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l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5号4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l 开标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5号4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7. 凡参加投标的公司须带齐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内容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证书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8. 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9.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仠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领取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11.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查询:
l 地址: 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5号4楼 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8883898 传真:0660-8883898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