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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购置分包一招标公告

2010-09-0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首都师范大学的委托,对“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购置分包一”(ZTXY-2010-052)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采购人电话:010-68902609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10-51909015

  传真:010-51909183

  3. 采购内容:

分包

主要设备名称

分包控制金额(元)

所属项目名称

所属项目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GIS图形工作站、高速网络交换机、高清投影仪等

500000

实验室建设-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000000

 

 

  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5.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5.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5.6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所投产品的单台价格或批量总额大于5万元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6.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

  6.5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6银行出具的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 9月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到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套加收1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0. 投标时间:2010年9月28日下午1:00-1:30(北京时间)。

  1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0年9月28日下午1: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开标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主校区主楼502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50分、相关业绩5分、综合商务5分、政策法规6分、投标文件4分。

  13. 本项目不鼓励联合体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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