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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高清演播室系统演播室灯光系统项目——第二、三、四包:电脑灯设备招标公告

2010-09-07 来源: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北京电视台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北京电视台北京电视台高清演播室系统演播室灯光系统项目——第二、三、四包:电脑灯设备” 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电视台北京电视台高清演播室系统演播室灯光系统项目——第二、三、四包:电脑灯设备;
(2)项目基本情况:北京电视台一期高清电脑灯系统是完善演播室整体灯光系统的工程。设计思想在保留原设计(灯光吊挂设备系统)应具有的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经济性、可扩展性、可升级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系统一致性、互换性、可靠性。依据国际数字高清电视制作的要求,本方案所涉及的灯光系统从设计理念和灯具选型上均具有照度低、照度均匀的特性,同时也能够满足高清电视节目直播和录播制作的多用途使用目的。
(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合同规定范围内及本技术规范中所描述的电脑灯系统各项要求的详细配置,全部设备及其与吊挂设备相关的线、缆、接插件灯钩、保险链、航空箱的采购、装配、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投入使用的全过程及相应的伴随服务。供货和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摇头图案电脑灯、摇头染色电脑灯、摇头成像图案电脑灯;②与吊挂设备相关的线、缆、接插件、灯钩、保险链;③各种电脑灯的航空箱、防尘罩;④详细设计(包括各种电脑灯配接方式, 多品种可升级灯库软件)设备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⑤测试设备;最基本的器材检修仪器;备品备件和消耗品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控制金额:第二包为人民币410万元、第三包为人民币350万元、第四包为人民币440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具备灯光系统设计、制作(辅助产品)、集成、供货的能力/资质(如国家有规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舞台灯光系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能力的电脑灯工程供应商;
(5) 具有国家规定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含广播电视及智能灯光)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果是进口设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进口设备经销商需提供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6) 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应具备CCC认证或提供UL、CE认证证书;
(7) 投标人应具备单项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电脑灯系统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厂商必须在北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
(11)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
(1)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邮费100元,售后不退。
(2) 时间: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13日,每日9-16时(节假日除外)。
(3)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院1号楼6层东区接待室。
(4) 报名时所携带的资料: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27日9:00。

5.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人
(1)名称:北京电视台;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5. 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院1号楼6层东区;
(3)项目负责人:张 伟、杜善军;
(4)电话:010-68001293;
(5)传真:010-68001293-8011。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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