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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音响系统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0-09-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音响系统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MSZB 2010-121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2010年9月8日至2010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可至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和单位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9月30日9:0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13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地点: 2010年9月30日9:00,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7、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2877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0年9月25日17:00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10、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会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连江县政府采购网(http://fzlj.fjzfcg.gov.cn/)公布,请投标人关注。

  采购人: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程煜

  联系电话:139608791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87602553 87560944

  传 真:87537741

  联系人:侯小樱 林佳

  电子信箱:ms-zb@163.com

  网 址:www.fjmszb.com

  开户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帐 号:117120101400012872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

音响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批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具体按合同签订的地点)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2

LED Φ3.75室内单色电子显示屏

1套

3

LED Φ3.75室内单色电子显示屏

1套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安装现场培训)、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异地培训、考察、验收等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政府采购费用支出。

  3、本次采购未进行进口产品审核,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同时由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

  5、根据(榕财采[2008]182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要求强制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必须列入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应提供投影机样品一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提供的样品送到指定开标地点,交给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评委评标使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由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封存保管,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在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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