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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0-78公安车管部门业务视频监管系统硬件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0-09-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2010-78公安车管部门业务视频监管系统硬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02143HG100J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0-78公安车管部门业务视频监管系统硬件设备
三、采购预算:40.934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2010-78公安车管部门业务视频监管系统硬件设备
用途:业务
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简要技术要求:公安车管部门业务视频监管系统软件开发(含安装、维护)及一期工程硬件
2、预算金额:人民币40.9345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省局监控中心和阳山培训基地硬件设备供货、实施和验收(包括外场前端设备接入)。
4、交货地点:省局和阳山培训基地(清远市)。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报价人负责举证));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甲级或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二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所投台式计算机须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产品;
5、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设备(台式计算机、服务器摄像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颁发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7、近两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9月8日起至2010年9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9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9月29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3室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唐小姐、胡小姐     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88;020-62791637  电话:020-83110987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020-8311098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帐号:121802516010001192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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