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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招标投标中心电脑、投影仪等询价采购公告

2010-09-09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一、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采购人委托,我中心现就电脑、投影仪等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0054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采购预算金额:品目一17500元。
(四)投标人须知:
1、本次询价项目执行龙财字[2010]74号文件精神,实行双向询价低价择优采购方式进行。
2、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10年9月8日至2010年9月13日上午11:30 (工作时间内)。接收报名后,请投标人自行到赣州市招标投标网下载询价文件。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市招标投标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龙南县人民政府网;招标人在赣州市招标投标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龙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均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010年9月13日下午3:30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南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如是受托人则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询价文件购置:报名同时购置询价文件,资料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
6、询标时间:2010年9月13日下午3:30。
7、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品目投标,每个品目及其子项都须且提供一个有效报价,同时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采购预算,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
8、投标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投标人需附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③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格式从询价文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其他格式恕不接受)。
9、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及品目名称并注明“询标时启封”字样。
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品目一1000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交由采购人采购人收取。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当场退回。
10、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11、评标方法:
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上分品目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如果出现品目最低报价的子项突破预算的情况,将进行分拆授标。
中标顺序为报价由低到高确定。如第一中标顺序人放弃或违约,则取消其第一中标顺序人资格,取第二中标顺序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顺序人放弃,则重新组织招标。
12、报价表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否则作废标处理。如报价文件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情况,则以单价修正总价为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3、除委托书,由法人代表本人直接参加可以不填外,询价文件中的所有要求的内容均必须认真准备并如实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履约保证金及质保期: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对所供货物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
15、中标公示:中标供应商确认后发布中标公示1天,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到龙南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股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
16、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17、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18、合格验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采购合同副本或采购合同协议副本一份》报县采购办及县招标投标中心备案。
19、付款方式:由县财政局国库股按合同规定予以支付货款。需向国库股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1)由采购人按实际支付数额填写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表》;(2)采购合同副本或采购合同协议副本一份(分次付款的第一次附原件,以后附复印件);(3)验收报告一份;(4)招标投标中心提供的《中标通知书》;(5)中标供应商提供本公司的经采购人批准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正式发票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入账);(6)采购人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共物品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20、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1、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龙南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股。
地 址:龙南县招标投标中心(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八楼)
联系电话:0797-3529699 3529529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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