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泉市青瓷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经市采购办同意,市招投标中心就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一期)项目园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一期)项目园区智能化系统工程,位于龙泉市剑川大道李家山地块,本采购项目分两期实施。
(1)工程地点:龙泉市剑川大道李家山地块;
(2)工期要求:一期按照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一期)项目园区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标段施工进度安排完成本期工作内容的施工、调试和专项验收,二期按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再行确定;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采购预算金额约为260万元。
二、招标内容: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一期)项目园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等七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B) 经营项目采购与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法人;
C) 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含)以上资质;
E)投标人必须具备专项建筑智能化叁级(含)以上资质;
F)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G)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H)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于2006年(以竣工验收记录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贰佰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弱电系统工程业绩,需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二者缺一不可。
I) 投标人需提供对主要设备(包括监控、背景音乐、停车管理、线材及多媒体共公显示系统的主要设备)实行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
J) 投标人须有能力在丽水市提供长期服务,并须能为用户进行使用培训,软硬件的维护及升级等工作;投标人必须提供与丽水市范围内售后服务点签订的共同服务协议书;
K)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L)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下载,并于截止到2010年9月28日18:00时前须交纳标书成本费,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受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五、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9月28日18: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26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与编号,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0年9月30日10:0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定于2010年9月30日10:0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17日上午11:00时之前向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招标人于2010年9月18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
九、联系人:龙泉市青瓷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行政中心北门对面) 张先生 电话:0578-7260945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季先生 电 话:0578-7261701、7262863(传真)
龙泉市青瓷城发展有限公司
龙 泉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