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部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拟对南部县会议中心 舞台机械、幕布、灯光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0]22号。 2.项目名称:南部县行政中心舞台机械、幕布、灯光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4.招标项目简介及技术规格、配置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 舞台机械、幕布、灯光系统设备及安装,预算控制价80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5.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3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6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7非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该产品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5.8承认满足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17日18: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例外)在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亦不得转让)。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9月29日15: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的投标文件。 8.投(开)标地点:南部县陵江宾馆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9月23日16:00时前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向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账其投标无效(谢绝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5100173753605958091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部县支行 10.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1.采购人:南部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南部县南隆镇大南街64号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13458280333 12.集中采购机构: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部县南隆镇大南街64号二楼 邮 编:637300 联 系 人:雍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817-5580916 0817-5588438 二○一○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