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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竞字42号南康电视台演播室声学灯光音响工程项目技术要求补充说明的通知

2010-09-13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关于(2010)竞字42号南康电视台演播室
声学灯光音响工程项目技术要求补充说明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商:
采购人根据部分潜在投标人对(2010)竞字42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质疑情况,现对(2010)竞字42号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 演播室声学装修部分:
1、演播室吊顶:演播室吊顶采用钢板网及穿孔铝扣板综合吊顶。其中,舞台及灯光区上方采用钢板网吊顶(吊顶形式:不上人型,平面;龙骨类型、材料种类、规格、中距: 轻钢龙骨架,主龙骨U75@1000,中龙骨U50@600,龙骨层填50mm超细玻璃棉毡,包0.025--0.03厚聚氯乙烯薄膜,外包一层玻璃丝布;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4mm钢网喷黑);剩余空间采用穿孔铝扣板吊顶(轻钢龙骨架@600*600+50mm吸音玻璃棉+铝扣板饰面,穿孔铝扣板板厚0.8mm,穿孔率≥17%,孔径6 mm,孔距16. mm,防火标准达到一级标准)。
2、控制室(面向舞台)隔墙:1.4米以下为铝塑板饰面吸声墙面, 1.4米以上为12厚钢化玻璃隔声观察窗。
二、 演播室灯光装修部分:
1、所用灯具及其吊挂系统,拟选用星光、泰阳、天弓、万迪来等国内知名品牌,投标人可以采用同档次或优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为确保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冷光灯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2、该演播室主要承担电视访谈、讲座、小型文艺表演等节目的前期制作任务,在整体设计中,既要考虑节目制作中的各种专业要求,也要考虑环境宜人的视觉效果。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参考《南康电视
台演播室声学灯光音响工程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参考配置适当增加或减少灯具及其配套设备,评标时会根据投标方配置灯具的品牌和数量,核算投标方的报价。
3、室内的所有电线、电缆都应选用国标的阻燃线缆。
三、演播室音响部分:
1、为确保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全频音箱返听音箱及其配套的专业功率放大器生产厂家或省级销售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2、音箱、专业功率放大器、调频无线双手持话筒电源时序器效果器、DVD机等音响设备可以采用同档次或优于推荐品牌的产品。设备机柜、音箱线、话筒信息盒等,必须与所配置的音响设备相匹配。
本通知属于 (康招采2010竞字42号)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下载招标文件地址: http://www.gzzbtbzx.com

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
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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