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机采[2010]1277号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公安厅的委托,就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已于2010年09月06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一)、原采购项目名称: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
(二)、原采购项目编号:SJC2010070266
(三)、原公告日期:2010年09月06日
(四)、原公告媒体: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一)、招标文件中内容更正项
1、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6页,“2.2.1.2、系统功能检测”项,“检测线圈”增加“能检测线圈断合功能”;
2、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7页,“2.2.1.3、数据查询功能”项,删除“布控车牌号”要求,“6个查询条件”改为“5个查询条件”;
3、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7页,“2.2.2.2、事故检测功能”项,“套牌车辆”后增加“悬挂同一牌号的多辆车以小于2分钟的时间间隔行使通过测试路段”的内容,“布控车辆通过”后增加“布控车辆信息于9月19日上午9:30后公布,请各家投标人自行携带存储介质到盱眙县维桥交巡警中队指定电脑上下载”;
4、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10页,“2.3.8、光端收发器或光端机”现更正为“2.3.8、光电收发器或光端机”;
5、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19页,“三、(一)、6”中,“全景摄像机(球机,32倍)”现更正为“全景摄像机(可调每秒180度高速球机,32倍)”;
6、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26页,“19、…图片参照本项6之要求”现更正为“19、…图片参照本项18之要求”;
7、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34页,“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序号2,“全景摄像机(球机,32倍)” 现更正为“全景摄像机(可调每秒180度高速球机,32倍)”;
8、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34页,“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注:3、设备清单按照双向四车道的设备需求报价”现更正为“注:3、设备清单按照双向四车道的设备需求报价,采购方可根据以上报价进行单项设备采购”。
(二)、测试方案中内容更正项
1、《测试方案》第一部分、二、(六)项“功率300W”改为“功率1000W”;
2、《测试方案》第二部分、二、(三)项标题修改为“传输线路中断、前端设备断电和线圈故障检测”,并增加一条作为第3项:“3、按照招标人的统一组织,对检测线圈与检测器连接线路进行间隔超过5分钟的断、合操作,查询系统自动巡检记录”。
(三)、其他补充内容
为方便各投标人工作,现允许各投标人在测试设备安装调试之前先行安装悬臂杆,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18日,各投标人有需要,应先提出申请(申请格式附后),并于9月13日下午5:00之前传真到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统一安排安装时间及顺序,逾期不传,视同无此需要,一律安排在9月19日至9月21日与测试设备一同安装。
注:9月17日-9月18日时间段内只安排安装悬臂杆,如投标人擅自进行其他工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联系人:赵国文、陈国锋
(二)、联系电话:025-83286913、025-83286916
(三)、传真电话:025-83286920
(四)、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网址:WWW.JSZFCG.GOV.CN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