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工程(招标编号:SHIL10031288)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认)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银川市宁东镇
招标内容:宁东洗煤厂综合监控系统网络平台、生产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调度室装修、网络通讯、配电系统的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三年内500万吨/年以上洗煤厂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且工程质量优良,并出具相关证明;
D.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原件;
F.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1室)联系人:杰永胜,电话:0951-6971429,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业绩、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5日上午08: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雷斌
电 话:13895178526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西北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1室)
邮 编:100011
联系人:杰永胜
电 话:0951-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jys720414@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名称: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8079 2165 8108 091001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9月17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
2 |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 |
税务登记证原件 | |
3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 |
4 | 三年内500万吨/年以上洗煤厂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业绩证明原件 |
5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原件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 |
6 |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为上述2个人员 |
7 | 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