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华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平安县城电子监控系统第三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JHZFCG2010B012
2.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平安县城电子监控系统第三期工程项目
3.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6.采购内容:在县城原有48个监控点的基础上,进行第三期扩容,增加18个点,并建设一个城关派出所分控中心。需增加的设备包括城区光缆设备;中心机房设备光端机、视频分配器等;以及分控中心的电脑 及交换机等(详见标书第三部分)
7.设备安装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城
8.要求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时间:2010年11月15日前
9.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4日(公休日不办公),
10.招标文件售价:免
11.索标方式:到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索取(未盖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印章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
12.公开招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会议室。
13.公开招标时间:2010年10月15日9:00(投标人需派一名代表参加谈判会)。
15.投标保证金:保证金5000元,投标时递交。
16.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从事相关设计安装的企业。包括具备下列资质和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生产能力制造商;
2、有相关安装施工资质证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7、所投产品必须是商标持有人原厂生产,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环保和安全标准;
8、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符合GB/T1947.1—2004执行标准
邮政编码:425500?? 传真:0746-2324384
开 户 行:湖南省永州市农行江华营业部
户 名:江华县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专户)
银行帐号:741901040004098
联系人:陈涵
联系电话:0746-2324384,手机:13974689129 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