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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0-09-28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

项目编号:LNFYZBDL210620100926

 

中共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程项目,已经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共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程招标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

2.采购内容:包括系统软件、服务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书);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要求: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工。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2. 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注册地在丹东或在丹东有分支机构并配备常驻丹东技术人员;

5.项目负责人必须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必须主持过相当规模、类似内容的项目(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原件);

6.投标人必须承诺与 “ 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统一平台 ” 的太极软件相匹配,与该供应商良好合作,保证系统建设的安全运行及今后系统升级维护的顺利进行;
7.服务器及存储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自2010年9月26日起至2010年10月9日止(办公时间)。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 领取地点: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招标代理部购

3.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本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社保证明、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类似工程业绩等资料(要求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1日9:00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拒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0年10月21日9:00时在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三楼会议室准时进行.

十二、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中共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211261,2211262

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415-3195007 联系人:王女士 高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15-3126701

信息发布单位: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共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信息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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