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广播电视台购置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577号)选定供货及相关服务单位。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内容 | 具体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1 | 东莞广播电视台购置设备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 合同签订后60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 年 | 东莞广播电视台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注:具体为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需求所含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必须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设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证明资料)。并提供服务人员社保证明,不接受委托第三方公司服务证明。
三、招标文件售买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至2010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四、洽购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联系人:高小姐 0769-22805809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 10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七、附加说明:
⑴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已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0769) 22317363-8119 传 真: (0769) 2231737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