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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广播电视台交通旅游广播频道制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0-09-28 来源: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揭阳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揭阳广播电视台交通旅游广播频道制播设备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DHX101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10月8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包一

广播交通旅游频道直播室设备

一套

69.75万元

包二

广播音频制播系统(音频工作站

升级

一套

15.60万元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类型:货物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广播电视系统的研发、集成能力,有同类工程案例3宗以上,并提供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为准);

  5、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点,以营业执照为准;

  6、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0年9月27日至 2010年10月18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3、4项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来招标机构完成投标人网上报名登记,再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揭阳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区进贤门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陈小姐 杨小姐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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