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15:00至10月8日17:30时为本次公开招标资质条件及产品配置征求意见时间,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和产品需求带有倾向性、不合理性或有不明晰的,可书面向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或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于2010年10月9日8:30至17:30时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联系人:黄银平。联系电话:0826-222156)或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平、向敬阳。联系电话:0826-2243032),招标采购单位在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的情况下,即按原公告内容于2010年10月10日至12日对外公开报名。如有变更,按变更公告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