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佛山市应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 FS1009230BD |
二.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三. 项目性质 | 政府采购(部门委托采购、财政性资金) |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企业资质: (1)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 (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是视频会议系统(MCU、会议终端、录播服务器)产品制造商,或获此制造商直接认定的合法代理商,且其经销代理范围覆盖佛山区域; 5.供应商须在广东省范围内自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营业性机构; |
五.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公示 | 公示时间: 各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 |
七. 公示公告时间 | |
八、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 |
领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 第一步:投标人将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传真至我中心, 第二步:采购中心审核后,通过回传《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通知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领取方式:包括网络下载和现场领取)。 一、网络下载 适用此方式的供应商须曾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且备案的资质材料均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二、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售后服务营业性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广东省范围内的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 5.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尚未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的供应商,请在领取采购文件前登陆以下网址链接进行投标备案登记点击这里。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到采购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
十、递交响应文件 | 时间:北京时间 |
十一、谈判评审 |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14号市府大院内 联系人: |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