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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摄录像及编辑系统

2010-09-30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摄录像及编辑系统
2、招标编号:shcg10-00266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摄录像及编辑系统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中山北路567号
5、交付期:30天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整;高清摄像机、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高清录像机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在本地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0年09月2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4日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0年10月26日 0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4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许殷泰
电话:021-63775036
传真:63186094
Email:xyt@sh-procurement.gov.cn
采购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中山北路567号
邮编:200000
联系人:丁书东
电话:56700000-819
传真:3617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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