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京剧院灯光设备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001103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京剧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叶红篇 电话:0311-852901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段向辉 联系电话:0311-87908670 0311-87908671
开标联系人:屈恩 联系电话:0311-87908673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项目内容: A包:常规灯具一批 B包:电脑灯一批
采购用途:办公。
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通过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
3)A包投标方的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B包投标方的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均须具有灯光设备经销资格。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9月29日至2010年10月14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包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上午9:0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9:00
报价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