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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2010-09-30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0]2640号,省直政府采购编号:HNSZZFCG—2010—305号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南省文化厅的委托,对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数量

  1、采购内容:

项目1:音响摄影电子类

包号

内容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1

音响

音响(150平方以下配置)

1024

19000—20800

2

摄影器材

照相机

1024

1300—1500

3

摄像器材

摄像机

1024

2500—2700

4

电视机

电视机

1024

3000—4000

5

DVD

DVD

1024

400—500

项目2:乐器类

包号

内容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6

乐器

管乐

小号

1024

500—580

7

长号

1024

700—750

8

中音号

1024

1100—1300

9

萨克斯

1024

1300-1500

10

乐器

电声乐

电子琴

1024

1000—1200

11

乐器

民乐

二胡

2048

700-800

12

乐器

民乐

竹笛

1024

300—350

13

乐器

民乐

杨琴

1024

2000—2400

14

乐器

民乐

唢呐

1024

150—200

15

民族打击乐

锣、鼓、镲

1024

550—630

  2、考虑到乡镇文化站文化活动设备门类较多,为不影响项目进度,已请示政府采购办同意,若出现某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增加一次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与本项目要求不变,其程序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相关程序进行。

  注: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每包唯一方案报价,允许投标人投一包或多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1至5包可由生产厂商和代理商投标,第6包至15包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第1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第1包(只需提供主音箱、专业功放、调音台、DVD)至5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或针对本项目产品的代理销售授权书原件;

  7、根据财库『2010』82号文件,本项目中电视机(第4包)须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第八期清单内的产品;

  8、所投二胡(第11包)必须配有二胡收藏证(含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提供样品二胡收藏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0年9月29日起,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

  2、发售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704室

  四、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支持银联卡缴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分两天)及地点

  1、项目1:音响摄影电子类(第1包至第5包)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

  2010年10月20日上午9:30分

  项目2:乐器类(第6包至第15包)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

  2010年10月21日上午9:30分

  2、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详见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省文化厅 地址:长沙市新姚南路348号

  项目答疑人:胡建华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5286021

  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704室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

  项目负责人:付 戎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5166563

  E-mail:hnszcgzx@163.com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进行质疑,可向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联系人:李林军 质疑电话(传真):0731-85166575

  2、投标供应商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采购文件以我中心发出的文本为准,如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且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至我中心报名确认。

  十、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依照《政府采购法》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其任何招标项目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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