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经开发区财政部门批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就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LED显示屏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编号:XXDH10-033号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参数要求:三合一表贴P7.62室内全彩显示屏一块,显示尺寸9.35m*3.00m;5050全彩表贴室外视频同步屏一块,显示尺寸4.224m*2.112m.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0 月 11 日-2010年 10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115号)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373-3027074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 11月 2 日上午9:00时
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 11 月2 日8:0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3 开标室
八、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传真:0373-3066028
九、监督电话:新乡市开发区财政局:0373-3539923
新乡市开发区监察室:0373-3539956
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