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GGPC-[2010]523,可点击下载),公示期: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5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短波电台设备、应急无线图像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GPC-[2010]523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数量:2项
(五)各包简介:
包号 | 名称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交付使用期 |
包1 | 短波电台设备 | 采购125瓦具备远程遥控功能的分体安装短波电台一套;125瓦车载短波电台四套;25瓦背负便携短波电台2套。 | 63.36万元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包2 | 应急无线图像传输设备 | 采购1套570M单兵收发机、2套340M车载图传收发机,实现图像、声音信号的短距离、长距离传输。 | 36.9万元 | 2010年11月5日前 |
说明:1.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谈判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包进行报价,可以兼中。包是报价的最小单位,谈判供应商应对同一个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报价,评委会分包评审。
(六)谈判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七)评审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为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报价的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授权证明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谈判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采购中心只接受报名购买本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六、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8日(对外办公时间内,含公示时间在内)
(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
(三)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
(四)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采购中心供应商卡(无供应商卡的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投标报名登记表》(潜在报价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报价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报价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五)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POS机刷卡,售后不退)
2.通过转账支付购买,方法如下:
(1)将谈判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账号:0304014400000088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2010]523工本费”
(2)登录采购中心网址,在采购文件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点击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载)。划款后填写下载包中的《投标报名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单传真至(020)22330269-260,再致电(020)22330260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宜。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9:00~9:30
(二)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
九、采购人、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东风西路与荔湾路交界处,西南角) 邮编:510175
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020)22330260 传真:(020)22330269-260
项目联系人:(020)22330232潘小姐 传真:(020)22330269-232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