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工程 已由 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蓟发改[2008]7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蓟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为 15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受 蓟县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筑规模为12321.23平米,框架结构地上8层,地下1层。
2.2 工程建设地点:蓟县渔阳镇塘坊村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电话、电视、计算机、网络、保安监视、弱电系统工程施工及深化设计
2.4 工期要求:2010年11月16日 至 2012年05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具备同等级建筑智能化专业设计资格 , 业绩要求: 近两年承担同类业绩工程两项或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蓟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电话:29038233,节假日除外,报名时出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及400元报名信息费)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10 月14 日 至2010 年10 月2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蓟县人民检察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薛九如(印鉴)
办公地址:蓟县迎宾路86号
邮政编码:301900 联系人:孟凡东 电话:82826836
传 真:8282683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瑞强(印鉴)
办公地址:蓟县迎宾路26号
邮政编码:301900 联系人:刘思源 电话:29038236
传 真:2903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