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 HG20101011 |
商 品 品 目 | 正版软件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沈阳市皇姑区社会福利院电视机采购项目 询价邀请书 项 目 编 号 :HG20101011 项 目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社会福利院电视机采购项目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皇姑区社会福利院的委托,为沈阳市皇姑区社会福利院电视机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一. 采购范围:液晶电视机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要有厂家授权书)。 三. 供货地点:沈阳市皇姑区社会福利院。 四. 质量要求: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五. 付款方式: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额货款(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七. 兹定于2010年10月13日起,在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发放询价文件;投标人领取询价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 询价文件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在购买询价文件同时交纳)。 九.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8日15:00时。 十. 询价时间:2010年10月18日15:00时。 十一. 询价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22号) 采 购 人:沈阳市皇姑区社会福利院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电 话/传真:024-23517977-605 024-23518578 联 系 人:魏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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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书 价 格 | 300 元 |
开 标 时 间 | 2010-10-18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备 注 信 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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