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万元(含400万元);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取得主要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四川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准入资格证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在成都市范围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 【以上各项均为投标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