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上海图书馆监控室技防升级改建工程

2010-10-15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图书馆监控室技防升级改建工程
2、招标编号:shcg10-00288
3、项目主要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的规定,对上海图书馆安防监控室进行改造,提高监控室总体性能和集成化程度,达到规范要求。技术应用上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结合上海图书馆的系统应用情况,进行预案程序化设定,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自动处理程度。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机房改建(参考机房建设规范)、图像显示与记录设备的改造、系统集成管理平台建设,以及原系统控制设备的接入等。改造后的系统应满足最新颁布的国家规范及上海市地方标准规定,具有高度的集成度和综合管理功能。系统实施要求在不影响控制室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采用的系统设备应能与现有系统设备进行良好的通讯对接,满足技防规范的要求和今后系统不断更新升级的需要。
4、具体内容包括:1)对监控室进行改建,包括监控室布局、系统供电、非标机架操作台设计制作、系统接地等。2)对超年限运行的视频监控电视墙改造升级,采用多元化拼接显示技术。3)对不达到国标技术参数要求的数字录像系统设备改造升级,要求满足前端所有设备和外围远程视频的接入及控制,以及一键定位快速检索功能。4)系统集成化建设,对已有的防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梯监控及消防报警等系统通过软件通讯方式建立相关联动。
5、工程交付日期:45天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具备壹级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要求提供至少2个近两年内完成的类似安防一级工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经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验收通过的《验收结论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6、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1日(星期四)15: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网上报名。报名后须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于上述期限内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3室进行验证。验证后可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0年11月12日 09:2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412会议室;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沈伟
电话:021-63770940
传真: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图书馆
地址:淮海中路1555号
邮编:200031
联系人:陈巧林
电话:644555555*2016
传真:64332255
文件制作时间:2010-10-08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