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屏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南屏科技工业园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中心门禁及周围防范红外报警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工程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内容:南屏科技工业园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中心门禁及周围防范红外报警系统工程 1项
2、用途:南屏科技工业园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中心门禁及周围防范红外报警系统工程
3、完 工 期: 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交付用户使用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0月12日起至2010年10月2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标书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五、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日15:0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1日9:00-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投标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含)以上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三级(含)以上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本项目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含)以上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三级(含)以上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由公安部门认定的计算机系统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由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若非门禁一卡通系统、门厅LED全彩屏及周边防范红外报警系统的生产厂家,须提供门禁一卡通系统、门厅LED全彩屏及周边防范红外报警系统的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屏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910376
(4)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劭熙、何翊兰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1、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2173705、217371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屏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