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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电子监控及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工程[康招采(2010)公字24号]采购公告

2010-10-19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招标公告
康招采(2010)公字24号
江西省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向社会招标采购电子监控及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工程,为了保证设备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竞标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品目一:电子监控工程;品目二: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工程。
二、招标采购项目编号:KZC(2010)公字24号。
三、本项目预算价:品目一:345000元;品目二:219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交货时间:按与采购人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七、付款方式:
(1)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货款结算程序,十个工作日内,首付中标金额的90%,余款一年到期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2)以上所有款项均只能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到中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开设的基本帐户,不得支付到其它任何帐户,也不得支付现金。
(3)中标方须凭中标通知书,把经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监证的采购合同(原件壹式两份)、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壹式两份)和中标方所在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壹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交政府采购科,政府采购科将手续交政府采购办,由政府采购办按供销合同办理采购资金结算手续。
八、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设备货款、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等所发生的成本性开支、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标。
3、本采购项目分品目进行招标,每个品目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完整的,有漏项报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费用
  (一)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标书售后,工本费不退)。
(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支付投标保证金品目一:10000元、品目二:10000元。
(三)采购人要求:在评委会结束后,评委评标费用由品目一、二的第一中标侯选人在评标会现场共同支付。
(四)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十、投标人资质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年检合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采购人要求品目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1、具有交通设施设计制作及施工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2、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须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或其它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系统集成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技术能力以及充足的人力资源。
5、2007年1月以来国内已完成同类产品工程业绩两个或两个以上50万元或以上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竣工验收的文件为准)。
6、须是制造商或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书必须是原件。
(6)采购人要求品目二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商须是电子警察设备生产制造商或具有生产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经营实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独立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2、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系统的售后服务,最好有本地化(赣州市范围内)服务;
3、投标单位须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及其配件的销售、安装及调试经验;
4、电子警察设备产品需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视频检测高清闯红灯检测报告、线圈检测的高清闯红灯检测报告、高清卡口检测报告、逆行检测报告、压黄线检测报告、500万像素高清摄象机检测报告,以及图像防伪软件检测报告。
5、投标单位应具有社会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三级以上证书;
6、全高清闯红灯抓拍系统须同时具有卡口功能、能够同时抓拍逆行、压黄线等违章行为;
7、经营业绩情况(投标前24个月的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人应是电子警察设备生产制造商或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授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予以审查。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至2010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地 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办公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上午9:30
  (2)地 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综合开标室
十三、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其他相关资料和个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十四、招标答疑: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招标文件网上公告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把质疑函交给我中心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方面的质疑一律由采购人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作出答复,我中心将在法定时间内,把答疑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逾期答疑或未作答疑,则延长截标、开标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招标人在赣州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五、其他事项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招标文件的取得:以不记名方式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本中心政府采购科购买。
3、本招标文件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本为准。
4、本次招标采购开标活动采用先开标、唱标,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本中心对投标人不承担开标后,投标报价泄密的责任。
5、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质疑,本中心及采购人不予受理。
7、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8、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方”系指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及采购人。
十六、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询:
项目采购人:南康市市容园林环卫局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先生 1507072298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南康市招标投标标中心
  联系电话:0797—6611683 传真:0797-6617066
十七、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赣州招标投标网首页→政府采购→光标移到南康→光标移到more后单击→找到2010公字24号招标公告最后的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进行下载即可。
2010公24号市容园林环卫局电子监控.doc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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