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同频无线图像传输网络系统建设 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同频无线图像传输网络系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本次采购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单位。 1、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同频无线图像传输网络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SCIT-ZT-2010101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地址: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 5、项目简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同频无线图像传输网络系统建设项目。 6、项目内容:同频无线图像传输网络系统建设项目。 7、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外投标商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均通过2009年检); 3、投标商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有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时间为购买标书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要求: 1、2、3、4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授权委托书(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9、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10、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11、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西安中路8-40号豪瑞新界A座10楼1-3号)。 1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13、投标单位提供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10月26日10:00(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应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会被拒绝。 1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蜀兰大酒店5楼C会议室(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69号)。 1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 采购人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莲桂南路66号 联系人: 严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西安中路8-40号豪瑞新界A座10楼1号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李小姐 电话:028-87790035、87795756、87797776、87793135转816\802 传真:028-87790025、87793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