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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南岸嘴地区)灯光表演区方案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0-10-20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武汉市(南岸嘴地区)灯光表演区方案设计项目)
受武汉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武汉市(南岸嘴地区)灯光表演区方案设计组织国际、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WHZCZB2010-089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招标内容:武汉市(南岸嘴地区)灯光表演区建设计划总投资估算10000万元。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南岸嘴地区灯光表演区建设、龙王庙、晴川桥、晴川饭店、龟山及龟山电视塔、长江一桥、黄鹤楼、武昌江滩等地灯光提升。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表演区音乐编排、文字创作,灯光及控制系统、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包括按采购人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深化设计、调整和缺陷修补。
4、 本项目预算价:300万元
5、 合格投标人条件:
1) 国内投标人,需具备:
l 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和燃气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设计资质;
l 设计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
l 2008年以来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景观灯光总体规划或区域灯光表演设计项目并被采用;
2) 国外投标人,需具备:
l 其本国内相应资质等级;
l 须符合《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l 2008年以来在国际、国内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景观灯光总体规划或区域灯光表演设计项目并被采用;
3) 主要设计师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成功经验。
4) 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0年10月19日起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时,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504室(武昌办公地点)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2月3日10:00时整;所有投标都应附交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送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607楼大会议室(汉口办公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人: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武汉市胜利街305号
联 系 人:晏军(户外广告灯饰管理处)
联系电话:027-8271373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15-16楼(武昌办公地点)
武汉市汉口桥口路135号航天商务楼6楼(汉口办公地点)
联系人:李海燕、苏嵘、吴勇军
电话:027-87819169、83730956
传真:027-87360813、83783723 电子函件:su70rong@163.com
银行资料:
开户行名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水果湖支行(881098)
帐 号:12790543381080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王跃辉
投诉电话:027-85731461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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