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慈溪市人民法院采购数字法庭二期工程高清庭庭审主机等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编号:NBITC-20101206G询
二、 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法院采购数字法庭二期工程高清庭庭审主机等设备项目
三、 采购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 询价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技术规格 |
1 | 高清庭庭审主机 | 1 | 详见第四章商务要求与技术要求 |
2 | 标准中法庭庭审主机 | 4 | |
3 | 简约型法庭庭审主机 | 1 | |
4 | 幻象供电音频分配器 | 18 |
五、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 询价文件的发售和递交
1、文件发售日期: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1室(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3、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8日09:00。
5、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址:慈溪市人民法院会议室(慈溪市寺山支路60号)。
七、 保证金:
1、保证金:4400.00元人民币。递交时间:2010年10月27日下午16:00时前汇入我公司账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 号:94090154800000191
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 315020
电 话: 0574-87307605、87198579
传 真: 0574-87198579
电子邮件: bid-one@163.com
联 系 人: 姜春辉、韩洋、林燕、陈洁、周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