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就慈溪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二期全景摄像机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20101204G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二期全景摄像机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定点摄像机 | 5台 |
2 | 全景摄像机 | 16台 |
3 | 110个 | |
4 | 手持式话筒 | 14个 |
5 | 定点摄像机 | 39台 |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1月1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1室(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投标方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无
联系人:姜春辉、陈洁,电话:87307605、87198579。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2日09:00时止。
八、投标、开标地点:慈溪市人民法院会议室(慈溪市寺山支路60号)。
九、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2日09:00。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500.00元;递交时间:2010年11月10日16:00时前汇入我公司账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 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一、项目联系人:招标一处 姜春辉、陈洁、韩洋、林燕、周世雄
联系电话:87307605、87198579,传真:87198579
十二、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 话:0574-63989921
公告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