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委托,对S5沪嘉高速公路监控设备线路重新敷设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5沪嘉高速公路监控设备线路重新敷设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shcg10-3046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极要求:
(1)更新全线供电点至沿线380V总配电箱的三相主干电缆,并对戬浜配电间房屋进行整修及变压器大修。戬浜配电间房屋整修内容包含配电房屋顶渗水整治、门窗更新、加强防盗措施、开挖四周明沟,并设置排水系统,确保戬浜配电间房屋正常、及时排水,保证用电安全。
(2)对沪嘉高速公路传输系统改造,敷设48芯通信光缆一根。拟用工业以太光纤环网通信方式替代原有点对点的MODEM通信方式,将现有外场设备接入48芯主干光缆,确保信息传输实时、可靠,使沪嘉高速公路的监控系统稳定运行。
(3)更换沪嘉高速公路原有陈旧可变情报板,包括1块A板和6块限速板。向驾驶员发布动态的交通信息和天气信息,以及交通控制指令,使沪嘉高速公路的交通监控系统能够更好地为广大道路使用者提供信息服务。
(4)完成沪嘉高速公路监控设备线路重新敷设及部分设备更新工程,确保沪嘉高速公路安全、稳定运行,发挥高速公路应有的快速、低耗、通行能力大、行车事故少等特点。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施工地点:S5沪嘉高速公路沿线。
5、投资规模:500万元。
6、工期:90个日历天,(包括设备制造及供货期),开工日期为11月底。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3、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4、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
5、必须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的施工养护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废标。
8、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 2010 年10月21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5:00之前,登录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hzfcg.gov.cn)进行招标文件浏览及网上报名,报名后委派授权代表持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中的(3)、(4)、(5)项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前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于上述期限内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3室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12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询。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予以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联 系 人:沈伟
电 话: 63770940
传 真: 63781059
采 购 人:上海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上海市华江路260弄66号
联 系 人:尤佳
电 话: 59116073
传 真: 69119354*214
文件制作时间:201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