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三个路口委托,就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政采(2010)A48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电子警察系统3套。一体化抓拍单元(数码+视频)3套,视频采集单元1个等设备,共一个标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电子警察系统 3.0 套 90.0 一体化抓拍单元(数码+视频)3套,视频采集单元1个等设备,共一个标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须同时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完成过交通安全设施系统工程,有该类工程施工经验;
4、投标人在浙江省内设有办事机构;须有能力在海盐县提供长期服务,必须能为用户进行使用培训,软硬件的维护和升级等工作。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室(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4日 13:30
六、投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七、开标时间:2010年11月4日 13:30
八、开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86002930350809400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⑴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⑵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⑷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在浙江省内设有办事机构的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申购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一方上述⑵-⑷资料。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申购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在申购招标文件时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6002930350809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支行开发区分理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传真:0573-86117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