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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台液晶平板电视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0-10-25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泗县招投标中心受嵊泗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就电视台液晶平板电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11-2010-055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液晶平板电视一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液晶平板电视

1.0

11.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货商所应当具备条件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2、提供投标产品的原厂商对本次投标设备的授权函原件,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投标。(原厂商除外)

3、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只允许投一个品牌的电视机。

4、投标的电视具有节能、环保认证。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45

地点:嵊泗县招投标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8日 14:30

六、投标地点:嵊泗县招投标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0年11月8日 14:30

八、开标地点:嵊泗县招投标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100.0

交付方式:现场购买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必须到本中心现场登记领取,本中心不负责邮寄招标文件。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随带U盘一个,拷贝电子文档用。

4、集中采购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泗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嵊泗县菜园镇东海露213号5楼

联系人:徐飞萍

联系电话:0580-5085367

传真:0580-508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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