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阜阳市九龙监狱委托,就其舞台、食堂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FYZC—G2010294-1
2、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3、采购工程:阜阳市九龙监狱舞台、食堂装修工程项目(详见后附采购需求说明)
4、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579号(阜阳市行政学院)二楼
联系人:柴彪,联系电话(传真):0558—2230865
5、报名、自行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报名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579号(阜阳行政学院)二楼
6、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人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三年业绩一览表及类似项目合同
7、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赵学军;联系电话:0558-3832728
8、提出书面疑问时间:2010年10月27日下午5时前
书面质疑提交方式:传真或直接递交
9、报价函递交方式:直接密封递交(正本、副本各一本)
报价函递交时间:2010年10月29日上午10时—11时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9日上午11时
10、本次采购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包工包料),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修、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报价函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法人委托书、报价表与具有报价的工程量预算清单、工程施工组织、辅助资料表及其他资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成交方法:最低评定价法(即满足采购要求的,评标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3、成交价格即为合同价格,工程施工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合同价格不因其它因素而变动。
14、报价保证金5000元、报名及标书费200元,报名时转入专户,拒收现金;成交后免收代理服务费
15、标书一经发出恕不退回
16、开户银行及账户
单位全称: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颍河西路支行
账 号:2080301021000132808
单位全称: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颍州路分理处
账 号:1311036619200038742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阜阳市九龙监狱舞台、食堂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需求
1、本工程项目按工程量清单要求内容施工。
施工规范包括:图纸及工程预算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供应商资格有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果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工期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必须完工
4、工程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
5、工程款支付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支付。
6、服务承诺
本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三年。
7、报价依据
本工程由报价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询价采购函、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报价供应商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报价、但其报价不得低于报价供应商成本价。清单工程量计算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