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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2010-10-2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受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营口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二期)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由于原采购项目中IMS系统采购失败,现再次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营口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二期)建设

  2.谈判文件编号:LNZC20102029

  3.采购项目需求:IMS系统

  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01包的报价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10月19日-2010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邮箱下载:LNZC11111@126.COM 密码:23447752。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报价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报价的主要凭证,如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

  四、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7万元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6日16:00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账  号:0382010141900018118

  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投标(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投标(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取收据。

  五、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0年10月27日13:30

  六、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世欣

  联系电话:024-23447739

  传  真:024-23447752

  邮  编:110001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孟宏

  联系电话:13840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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