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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机顶盒的公开招标

2010-10-28 来源:浙江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就数字电视机顶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PGK2010-016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一:广播型机顶盒

  标二:增强型高清交互机顶盒

  标三:遥控器

  标四:智能卡。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广播型机顶盒
 
2.0
 
 
 
2
增强型高清交互机顶盒
2.0
 
 
 
3
遥控器
2.0
 
 
 
4
智能卡
2.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一、标二机顶盒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2.要求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必须在2000万(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含)以上,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方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拥有者的正式授权(投标书提供授权)。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售后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较好的行业口碑,产品通过国家3C论证、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的机顶盒生产厂家或代理公司。

  4.在近两年内,必须具有数字电视机顶盒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标三、遥控器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有直接与至少5家以上地市级广电大规模合作的经验,且每家供货不少于10万只;在广电市场应用的学习型遥控器数量至少200万只以上,且没有发生任何重大质量事故,并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标四、智能卡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持有中数传媒双CA认证。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1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6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报名处

  七、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6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浦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19650001040012610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相应包项的特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何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9-84126028、88088931

  传真:0579-8808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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