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营口广播电视台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营口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建设网络改造项目光接收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辽宁营口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建设网络改造项目光接收机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YKZC2010162)
2.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注册资金≥100万元;
3.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
4.须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入网认定证书》;
5.招标方出具的投标设备初检合格报告(投标人提供样机后第二天算起3个工作日后由采购单位出具投标设备初检报告);
6.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有效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招标方出具的投标设备初检合格报告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须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来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附后)。领取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证件必须携带复印件一份。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0年10月29日—2010年11月16日11:00(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5号)综合科免费领取。
五、接收投标保证金形式、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2010年11月17日14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自行存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账户(以资金到户为准),在此时点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达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账户的投标人将不被允许参加投标。
收款人: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营口银行花园支行
账号:510021982300010
联系人:田女士(0417-2838718)
六、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18日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会议室(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5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单位名称: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5号)
咨询谈判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835577): 郝先生 马先生
发放谈判文件联系人(综合科 电话:0417-2838718): 王女士 闫先生
传 真:0417-2835577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名称)的(被授权人的职务与姓名)前往贵中心领取 (招标项目编号) 的(招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投标文件领取人: 性别: 年龄: 。
单 位: 部门: 职务: 。
(※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前往贵中心领取(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