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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一期)项目采购公告

2010-11-01 来源: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岚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一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马德强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中路 联系电话:0633-261619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庄宜霖 李帅 陈力芹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huangyilin@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岚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一期)
采购项目编号:WT-RZLSH-2010027
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日照市岚山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招标,本期建设内容共分一个包,包括:大屏幕显示系统、视频会议及音视频集成系统等。投标人对所投包号内的系统、设备和服务须完全响应。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须持有高清大屏幕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上述授权书的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3.上三年度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须具有至少2个同类项目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4.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预踏勘本项目的工地现场,请与采购人联系。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11月11日14:00-14:30,采购代理机构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1日14:30。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0年11月11日14:30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十、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发布时间: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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