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影像文档管理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开、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文件承诺合同交货期均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款和招标文件第18页19.3无效标的判定:“(8)投标有效期、承诺合同交货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本次投标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本项目重新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后续发布的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德胜路218号
联系人:王米佳 联系电话:8833412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
联 系 人:张俭
联系电话:0571-85163630 传真电话:0571-8517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