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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及显示系统专用设备及服务器采购预审公告

2010-11-0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及显示系统专用设备及服务器采购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及显示系统专用设备及服务器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龙采购(2010)招48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3日9时14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龙泉驿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2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共分两个包件
包件一:1、液晶电视47英寸20台;液晶电视55英寸3台;
2、会议专用系统及配套设施(会议系统软件、调音台、均衡器效果器压限器、功放、音响、有线话筒无线话筒、中央控制器、灯光系统、投影、背投);
3、新闻发布中心建设及配套设施(新闻发布控制系统、调音台、均衡器、效果器、压限器、功放、音响、有线话筒、无线话筒、中央控制器、灯光系统、投影)
包件二:标准4U机架式高性能服务器 4台。
 申请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投标人若为外地注册企业,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服务支持能力,并提供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包件一所投标主要设备液晶电视的制造商或其地方总代理的正式授权书/函,地方总代理的需提供制造商对地方总代理的授权证明资料;包件二提供所投服务器的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函。(需提供授权书/函原件)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公示截至时间:
 2010年11月9日18时0分
 报名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东街79号
联 系 人: 寇晋云
联系电话:028-84845567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东街79号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冯建、李勇
联系电话:028-84865957 传 真:028-84865957
 其它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及显示系统专用设备及服务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拟采购项目名称及标的物、投标人的资格性条件、技术指标参数、服务性要求等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7个日历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
 备    注:
 
 附    件:
 采购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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