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盐边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通用办公设备及相关服务的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边机管采〔2010〕126号 二、招标项目:盐边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定点采购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计算机(台式、笔记本、显示器)、U盘、移动硬盘、服务器、路由器及交换机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二包:复印机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三包: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四包:传真机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五包:扫描仪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六包:速印机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七包:投影仪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八包:碎纸机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九包:摄影摄像器材(含摄像机、照相机)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十包:空气调节器(含空调、电风扇、换气扇、加湿器、除湿器、空气净化器等)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十一包:电冰箱(含冰柜)、电视机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十二包:办公家具(含宿舍家具)及文件档案柜定点采购供应商 第十三包:办公消耗用品(纸张、硒鼓、墨盒、墨粉、色带、软盘、可写光盘)定点采购供应商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证明)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2月1日8:00—17:30在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府大楼三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及投标意向书。 注: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将资料费汇款至:户名:盐边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77061015201110000418;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倮果支行 通过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政府办2010年123号询价文件工本费”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和投标意向书及时传真至0812-8653532、8655253。 标书请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自行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投标大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盐边县新县城新建路18号 邮 编:617100 联 系 人:宋璐溪 联系电话:18608126198 0812-8653532/8655253 传 真:0812-8653532/8655253 电子邮件:9786568@qq.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