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学校信息化二期建设和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0-ZB05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8日五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0-ZB0501。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学校信息化二期建设和监理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C0202。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四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对前三个子项目分别投标,也可以兼投兼中,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项目分别报价;第四个子项目与前三个子项目不能兼投。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子项目1视频系统。主要采购南沙中学56个点安防监控系统、南沙二中25个点安防监控系统、南沙二中50个点考场监控系统、金隆小学视听演播厅设备、南沙中学视频非线性编辑系统。
子项目2功能室。主要采购60座学生电脑室1间、 60座学生语音室2间、 50座学生电子阅览室2间、 10座软件制作室5间、 网络交换机6台。
子项目3办公电脑及多媒体教学平台。主要采购教师办公电脑88台,课室多媒体教学平台40套、阶梯室多媒体综合平台1套、移动多媒体教学平台1套。
子项目4工程监理,包括对以上子项目1、2、3的建设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子项目1: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元整(¥1,210,000.00);子项目2: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子项目3: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整(¥1,390,000.00);子项目4: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子项目1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初验,初验后进入一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后进行终验;子项目2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初验,初验后进入一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后进行终验;子项目3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子项目4必须与本项目的子项目1、2、3工程同步进行,至本项目的子项目1、2、3工程通过验收并工程质保期满时结束。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 子项目1:
6.1.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1.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6.1.4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者备案证;
6.1.5投标人2007年以来具有校园安防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经验。
6.2 子项目2:
6.2.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2.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6.2.4投标人2007年以来具有系统集成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经验。
6.3 子项目3:
6.3.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3.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6.3.4投标人2007年以来具有电脑设备供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6.4 子项目4:
6.4.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4.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4.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1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2日上午10:0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三会议室。
11.关于提交样机要求:子项目3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课室多媒体教学平台投影机1的配置要求提供投影机样机一台(样机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测试使用,产品介绍以及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测试方法包括投影机样机的液晶板冷却方式、停电保护功能、控制功能。配置必须与投标列报的配置一致。
12.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系人:易瑞生;联系电话:34683522;传真:34682566;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邮编:511458。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车进;联系电话:020-388255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