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吉政采2010-106号
A包:
序号 | 商品名称 | 型 号、规 格 | 数 量 | 金 额 |
1 | 液晶电视机 | 创维 26寸带U盘接口 | 15 | |
2 | 液晶电视机 | 创维 37寸带U盘接口 | 2 | |
| 液晶电视机 | 创维 32寸 | 2 | |
合计(大写): | |
B包:
序号 | 商品名称 | 型 号、规 格 | 数 量 | 金 额 |
1 | 硬盘 | 富士通2.5寸 | 2 | |
合计(大写): | |
C包:
序号 | 商品名称 | 型 号、规 格 | 数 量 | 金 额 |
1 | 切割机 | BFS90R | 1 | |
2 | 空气压缩机 | W-1.8/5 | 1 | |
3 | 长管空气 呼吸器 | HTCK-4 | 1 | |
合计(大写): | |
D包:
序号 | 商品名称 | 型 号、规 格 | 数 量 | 金 额 |
1 | 福田自车 | | 1 | |
合计(大写): |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标现场备查。
2、请将报价单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在北京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09:00之前密封送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楼。
3、此标书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标书工本费为壹佰元人民币,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均应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公司,注明2010-106号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在2010年11月11日下午16:30前到达我中心帐户。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年到期无息退还。
户 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吉安市吉州区农信联社营业部
账 号:171029101008714315
5、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一式三份)。投标报价包括运输、安装和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6、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7、若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申报价,则该包做废标处理。
8、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由吉安市同级财政国库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合同款。
9、交货地点:吉安市吉州区内;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时协商决定。
10、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所供设备必须属于原厂配置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厂家“三包执行”。
11、预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愈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2、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范梅英;联系电话:0796-8210231。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