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计算机安防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7)熟悉政法系统,特别是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2007、2008、2009三年来在四川省内政法系统单位承建过大楼智能化项目建设或维护类工作,提供一个相关业绩证明。 第二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国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公司在成都境内设有服务机构,能提供二十四小时服务响应;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熟悉、了解全省法院系统网络结构以及相关应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一个从事过大型 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以及人员培训工作的相关业绩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