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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永和村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010-11-10 来源: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狮山镇永和村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永和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狮山镇永和村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SZ-2010G131

  二、采购项目名称:狮山镇永和村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人民币)

01

治安视频监控系统

1

 522010元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投全部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摄像机、视频光端机、矩阵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1月9日-2010年11月15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0年11月9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人:梅小姐,联系电话:0757-86680001)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1、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证书;

  3)摄像机、视频光端机、矩阵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法人代表授权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季华支行;③帐号:2013029209200021591;④款项来源:SSZ-2010G131招标文件费。)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0年1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0年1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永和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7-83939009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02        

邮编:528000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57-86689797(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到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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