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的委托,决定对该单位所需的机房设备及搬迁、安装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传输机房设备及工程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01102J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传输机房采购,分为传输机房设备类、强电工程类、
门禁机监控系统、电视机、其他类工程。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3、竞谈人必须提供由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否则取消谈判资格。联系电话:13851253323 0518-83218321 0518-83218320 朱小姐
4、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报价文件中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标书前需携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通过邮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到497486159@qq.com邮箱,标书也通过此邮箱领取)。
5、需在连云港市及周边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在江苏省内有不低于二家的地市级广播电视传输机房的工程案例,且合同价款不得低于50万元。
四、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为2010年11月14日上午9:00-下午5: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75477922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受信息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0年11月19日下午2:00-2:30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财政局308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潘祥飞
谈判开始时间:2010年11月19日下午2:30整
地点: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内财政局308室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75477922
集中采购机构:灌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灌南县财政局202室 联系人:潘祥飞 联系电话:0518-83289019
八、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整,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送达接收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保证金形式为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账户:灌南县财政局内部往来专户
帐号:1107095009000018205
开户行:灌南县工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