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公安厅的委托,对其所需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办公自动化设备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10-317]G157-A279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六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台式计算机 | 台 | 2697 |
2 | 便携式计算机 | 台 | 1151 |
第二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台 | 103 | |
2 | 一体机 | 台 | 196 |
3 | 传真机 | 台 | 172 |
第三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扫描仪 | 台 | 249 |
2 | 台 | 17 |
第四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复印机 | 台 | 66 |
|
第五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全自动装订机 | 台 | 130 |
第六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码相机 | 台 | 140 |
2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44 |
3 | 录音笔 | 台 | 582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第六包: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
4、交货地点:指定的各市、县(区)公安局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1月23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8室)
3、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400.00元。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帐 号:0903014130001049
财务联系人:姚俊芳
联系电话:0351-4087033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24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
地 址:太原市五一路36号
联 系 人:郭伟冰 联系电话:0351-2681020
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
项目联系人:于曙霞
电话及传真:0351-4037638 4065431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